丹尼斯·麦奎尔:新闻业的十个悖论
2019-01-07 1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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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E 

来源:传媒学术网

本文原载:Communication Cultures in Africa, Vol. 1, No. 1, December 2018

按照我前面提到的新闻的特征,包括独立性、相关性、公共性和规范性(见“我与新闻研究”),那么,我们的新闻业正在面临哪些悖论和困惑?我总结了如下十个方面。这十个方面虽然各自相关,并有部分重叠,甚至可以汇集成一个,但看起来,十个更加整洁明了。

第一,事实还是观点?这既是一个悖论也是一种困惑。虽然客观新闻学已经竭尽一切可能把与事实无关的东西分开和隔离,但在处理看起来像事实性信息的评论、解读或主体性方面,这个悖论依然存在。虽然这是一个老问题,但我们却不得不去持续关注那些让事实成为事实的主观性因素和非事实信息在制造新闻时的作用。

第二,娱乐还是启蒙?虽然严肃新闻以单一传递信息为己任,但很多其他的新闻类型却想尽一切办法去娱乐受众,从而获取其注意力,这是市场逻辑。实际上,我们正在谈论的是建制化媒体与商业新闻传统的问题。追求的到底是公共性还是流行性,对新闻业来说是一个根本问题。与此同时,严肃新闻依然在不断处理政治、外交和经济问题,目的是不断启蒙大众。当然,娱乐和启蒙之间并不是泾渭分明,而是可以结合起来。新闻业也许可以在吸引受众的同时注入启蒙的内容。

第三,商业盈利还是公共利益或公共产品?对这一悖论的关注主要来自规范理论和媒介批评,与此同时,也是对公共服务体系合法性的捍卫。换句话说,对一个公共服务体系而言,媒体实践不仅要满足所有者和产业的利益需求,更需要服务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然而,现实却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在很多国家,新闻媒体往往可以不需要外部(比如广告)资助而生存,因此对公共利益的考虑往往和商业运作并存。因此,新闻业绝不是单一的类型,也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需要在具体语境和关系中进行分析。

第四,新闻业的服务对象是谁?或者换个说法,谁将受益于新闻实践?对于很多记者而言,他们关心的并不是新闻是为谁而写的,而更关心那些与他们不同的观点。这一点在网络时代更加明显。不同的声音可以通过博客等多种方式散发出来,反馈给记者们,尽管记者们往往并不愿意回复。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管理者、公司和记者个人的职业生涯往往是在新闻实践中获益最多的。新闻业往往更愿意去取悦读者,以及使用更受欢迎的新闻信源。这无疑是驱动新闻业的主要力量。

第五,自由还是责任?这一点和我前面用来定义新闻的一个主要特征紧密相关——独立性,也取决于新闻记者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践自由的书写和表达,以及在合适的场合表达合适的观点。在这个悖论间,“平衡性”往往被认为是最理想的状态,尽管不一定会让所有人受益。然而,进入互联网时代,有关新闻是否有危害性、攻击性和控制欲的新问题又开始大量涌现,我们需要在不同语境下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自由是抽象的原则,实现起来就会有各种形式。我们要关注这一复杂性。

第六,短时报道还是长期报道?乍看起来,这似乎不是一对矛盾。但是细究下去,我们就会发现,在我们的日常新闻实践中,短时报道是常态,而长期报道往往是缺失的,除此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软新闻。可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即时性是新闻的主要特征,也是新闻业内部竞争的主战场,从而导致了新闻业不断去追求煽动性和戏剧化的效果。当然,这也和新闻业的商业模式有关,我们要去关注钱来自哪里。当下的互联网环境中,人们也许更容易找到一些背景性信息,从而更深入补充阅读新闻故事。这一点也许会逐步影响这个悖论。

第七,观察还是参与?对经典新闻学来说,信使或观察者的角色是基本准则。然而,我们往往很难在两者之间做出区分,记者们往往介入社会行为。公共领域理论认为,媒体,尤其是新闻媒体,往往是公共讨论、争论和信息流通的重要参与者,而不是远离社会。在这个意义上,观察的角色定位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对的。因此,我们就要认真反思新闻业的所谓“看门狗”或批评者角色。换句话说,除去修辞层面的合法性,新闻业往往通过揭露丑闻与腐败等行为积极参与社会进程,这也是新闻业的独立性之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我们将之称为“倡导性新闻”,那么新闻业本质上是参与性的。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领域。

第八,新闻到底是一种职业还是一门手艺?新闻是一种职业的理念,具体指的是它可以控制参与者的门槛和标准,确立内容的规范和服务公共利益的公共责任伦理准则,正如医学一样。按照这一思路,也许我们会发现新闻业并不是完全具备一套独一无二的职业标准。我们似乎可以做所有写与说的工作而不需要成为一名记者。新闻业的垄断性,在这个意义上,是不存在的,在互联网时代,这一劣势尤其明显。

第九,媒介逻辑还是事实逻辑?由于新闻媒体的运作往往受到媒介逻辑的制约,比如更多使用那些能捕获注意力的传播技术和形式,比如图片和影像,因此,关于事实的选取就在很大程度上被扭曲了。因为,对新闻媒体而言,形式和再现往往先于信息的重要性和相关性,被优先考虑。当然,这也和我们前面谈到的新闻业的娱乐化趋势和商业模式有密切关系。

第十,凝结共识还是展现冲突?这一悖论其实也和如何定义什么是公共利益有关。在自由度高的社会中,新闻媒体的职责是充分保护表达自由,展现声音的多样性乃至冲突性;而在其他社会中,新闻媒体更多被期待去凝结共识,以及整合社会。从全球来看,虽然有关新闻业的规范性共识是各国新闻媒体力求达成的目标,但诸多的国际跨文化新闻研究所展现的,恰恰是这一悖论依旧存在,而且影响深远。正如被称为自由大陆的美国也曾在包容不同声音——比如共产主义者通过大众媒体发声——上裹足不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的,是这一悖论在不同国家和时代的多种变体,值得我们持续反思。

如上的这些悖论在短时期内并不会消失,这取决于我们生存的社会是否会发生更大的变化。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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